公立医院主导的线上医疗迎来利好
![]() 可开展的项目被划归到了各省级医保部门。而国家医保局将在立项原则、项目名称、服务内涵、计价单元、计价说明、编码规则等问题上确立大框架。 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主要有两种情况:
这项政策为线上医疗服务打开了医保支付的窗口,其突破性意义不言而喻。 不过,从医保支付的短期来看,该政策对公立医院主导的线上医疗服务更加利好。对第三方主导的互联网医疗公司而言,目前实际落地增收的空间很小。此外,涉及对接各地医保系统的资本投入,也不容小觑。 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医疗机构定价标准不同 公立医疗机构开展的“互联网+”医疗服务,主要是部分常见病、慢性病的互联网复诊、“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远程医疗会诊和诊断等。 此次,国家医保局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营利性医疗机构提出了不同的管理模式。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主要按项目管理,医保局给予基本医疗项目收费标准的上限指导,而涉及到个性化、高层次需求,以及面向国外境外的服务,自主定价,备案管理,即自主确定收费标准和浮动范围,并书面告知当地医疗保障部门。而营利性医疗机构可自行设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价格实行市场调节。 不是所有的线上医疗服务都能被纳入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指导意见》使用了项目排除法,比如不是面向患者的服务,还有医生之间的远程手术指导、远程查房、医学咨询、教育培训、科研随访、数据处理、医学鉴定、健康咨询、健康管理、便民服务等不能被纳入医保支付项目。 这也意味着,在远程医疗这一块,面向患者的诊疗科目,包括远程会诊、诊断、监护,以及家庭病床和签约,是由政府定价,涉及医保、商保和自费。但教学查房、远程手术示教、在线课堂和健康科普等培训项目,今后是协议定价、医院自筹。而诊前咨询、健康管理等项目,是由市场定价、家庭自负。 “健康管理不作为医保支付的项目,这对于做慢病管理的公司发展不利,未来与商保合作,或许是这类公司需要考虑的。” 一位行业人士指出。 《指导意见》也针对各类服务特点,通过细化价格政策, (编辑:鹰潭站长网) 【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其相关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无意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与联系站长删除相关内容! |